(联合早报网讯)北京警方处理“雷洋案”争议持续发酵,在涉案警员和相关责任人受党政纪处理和撤职处分后,代表雷洋家属的律师陈有西称,雷洋的家属表明放弃申诉。据香港明报报道,雷洋家属将获得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16.7万新元)以及一套住宅单位作为赔偿,总值接近4000万元。
报道称,消息人士透露,雷洋家属同意接受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一套住宅单位作为赔偿,这套住宅单价不菲,面积与地段亦不俗,价值约2000万元,但要承诺不再申诉、解僱律师,不在网上公布赔偿详情,也不接受传媒访问。
该消息人士还转述律师陈有西称,案件开创了赔偿金的最高纪录,还称五名警察被逮捕已是突破,案件也导致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对公安执法的大整顿。
按照中国《国家赔偿法》, 国家机关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公民死亡,应赔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雷洋死于2016年,按2015年数据计算,法定赔偿额约为124万元。
另一方面,早前发起联署声援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亦在家属表示放弃后,停止对案件发声。大量学生及在建制内工作的校友被要求写保证书,保证不参与网上声援、反对检方不起诉决定的联署,不加入签名微信群,不参与雷洋事件任何活动,否则“愿意接受单位的处分”。
2016年5月7日晚上,北京昌平警方到昌平区某足疗店扫黄,尝试把29岁的雷洋带回审查。据警方的说法,雷洋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遭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并在带回公安机关途中“突然身体不适”,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引起轩然大波,舆论质疑警方对于雷洋嫖娼的说法,拒绝相信他的死与警方执法手段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