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确监察委职责 同级监察委可监督政府

时间:2016-12-26 13: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全国人大25日表决通过决定,明确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受访学者表示,监察体制改革将集中反腐败的力量,使之独立于政府,同时把中共的权力转换成国家的权力。 中国全国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全国人大25日表决通过决定,明确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受访学者表示,监察体制改革将集中反腐败的力量,使之独立于政府,同时把中共的权力转换成国家的权力。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5日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在这些试点,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将整合至监察委员会。决定今天生效。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教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监察委将使反腐的权力获得集中,这会有利于反腐工作。他说:“中国各领域各级别都有自己的反腐机构,这表面上显得中国很重视反腐,但机构太多反而导致反腐机构的责任感不强,彼此互相制衡,推卸责任。”

决定明确了监察委的组成。监察委由本级人大产生,监察委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监察委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郑永年指出,既然监察委和政府部门一样由人大产生,两者的权力是平行的。他说,监察部门过去隶属于政府,现在从政府独立出来,可更自由地对政府内的公职人员,包括一把手,进行监督和监察。“这是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概念。”

根据决定,监察委可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和调查,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独立时评人陈杰人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决定在开篇和结尾部分都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他说:“这体现出改革者的心态,就是担心监察体制的权力,会独立于党的领导之外,因此要加强党的领导。”

郑永年则指出,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今后的反腐角色还是很重要。他说:“改革实际上是让中共的反腐机构和国家的反腐机构合一,让自中共十八大以后实现权力集中的中纪委,把党的权力转换成国家的权力,使反腐机构的权力得到更大的合法性。”(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游润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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