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不起诉“雷洋案”五涉案警员

时间:2016-12-25 00: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联合早报网讯)轰动一时的雷洋案的检方结论昨天出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宣布,不起诉雷洋案中的邢永瑞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 29岁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雷洋今年5月7日在住家附近的足疗

(联合早报网讯)轰动一时的“雷洋案”的检方结论昨天出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宣布,不起诉“雷洋案”中的邢永瑞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

29岁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生雷洋今年5月7日在住家附近的足疗店外,被警察怀疑有嫖娼行为,在被强行扣押期间离奇死亡,引起轩然大波。雷洋家人均不相信他有嫖娼行为,一般民众也对本案真相不明,对公民在面对警方执法时缺乏生命安全保障感到惶恐。

根据北京检方23日在官方微博中发布的消息,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雷洋当时是接受了有偿性服务,被邢某某(北京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等五名警员发现与盘查时试图逃跑,他们在制服和控制雷洋时,对他使用了“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
 

发现雷洋有异样 警员却没及时抢救

在押送途中,雷洋试图跳车逃跑,警员对他实施“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后来雷洋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等异常状况,警员发现后却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等他送到医院抢救时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雷洋是“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

检察院说,不排除雷洋是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导致吸入性窒息。

检察院认定,虽然邢永瑞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导致雷洋死亡,事后又“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但他们执行公务“具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因此决定不起诉。

检察院:雷洋不是被警员故意殴打致死

同时,检察机关已向纪检机关通报有关涉案中共党员违纪情况,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五名涉案警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另一方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称,警员对雷洋虽有“辱骂和掌掴面部等轻微暴力和滥用职权行为”,但这不是导致雷洋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应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进行定性。

他强调,雷洋不是被涉案警务人员“故意殴打致死”,他身上的擦挫伤“均为非致命伤”,警务人员的行为“在主观上系过失而非故意”。

北京警方过后在官方微博上说,公安机关“充分尊重”检察机关做出的决定,对雷洋的死亡“深表遗憾”,对由此给其家属带来的不幸和痛苦“深感歉疚”。

针对法庭的决定,微信和微博等网络平台出现据传是雷洋家人的声明。

声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检察院的结论和不起诉决定,也不能同意对雷洋涉嫌嫖娼的认定,家属将在七天内向上级检察院提出上诉。不过,目前无法证实这份声明的真伪。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梁小军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家属要推翻检方决定是不可能的。他说:“这个案件已经是最高层决定的事,不是丰台检察院自己做的决定。官司打到最高层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网上引发热议 “雷洋”成微博禁词

“雷洋案”的最新消息昨天一出,立刻成了网上热议的课题。

不过,“雷洋”一词很快也成了微博中的禁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北京检察”和央视新闻等微博贴文也都不允许评论。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号“侠客岛”前晚发表的文章《不起诉》,虽然只是原文刊登了检方的决定,但也因“内容违规”而被屏蔽。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梁小军告诉《联合早报》,“雷洋案”已从个案上升到政治事件的层面,当局自然会以惯用的手段来删除贴文。

他说:“当局要让人们渐渐淡忘。很快的,另一热点又会出现,到时就会有舆论引导,把公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其他方面。”

不过,还是有网民避开使用“雷洋”两字,在微博上发表评论。

网民称检方决定难以服众

有人质疑,警员多次违规、过度使用暴力执法,却被说成是轻微的玩忽职守,难以服众。

也有民众说:“这一切的背后是怎样的格局与利益博弈,我们不得而知。改革势在必行,却又深陷塔西佗陷阱,未来的路,或许真的还有很长要走。”

有评论称,政府对维稳的依赖太大,注定了警方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将占据更高的地位。要同时平息民愤和警愤,就必须由以宪政为背景的第三方权威机制来做仲裁,通过独立于政治决定的法治体制来解决冲突。

针对民众的质疑,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官方微博贴文中反驳说,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则是无罪推定、证据为王和正当程序。文章说,应以“平等而理性”的眼光来审视此案,“祛除了雷洋和警察身上的标签,这场事件就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一起意外事件”。

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时报》则发表社评说,反对检方决定的人,更多是从价值角度认为严惩警察的违法行为比维护秩序更重要,但处理“雷洋案”还是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不能顺着舆论的情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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