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吉林四平发布《关于6月2日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的通告》指出:对于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者,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此信息在互联网上迅速招来围观与负评,并上了当日热搜榜。当日晚,四平删除原通告,再次发布新通告,修改并删除了“行政拘留”“罚款”等戾气表述。(6月1日 《北京青年报》)
四平疫情实时动态显示,今年3月份来,四平发生新冠疫情,但目前阳性患者均已出院或解除隔离,且连续一月无本土新增病例。虽然防疫形势良好,但基于此前的疫情防控压力和即将到来的端午节日人员流动给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开展一次全民性预防性检测,很有必要。但问题是,组织居民开展核酸检测,本质上是地方政府服务职能和服务能力的体现,它可以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多设置采样服务点、结合大数据服务和工作人员社区下沉等方式做到“应检尽检”。但一纸冰冷的通告掺杂着戾气,不仅拉远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也让本应是一场体贴而温暖的政府服务变了味道。更何况,通告中对于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的拘留与罚款处罚并无法律依据,在通告所援引的《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无法找到相应的条款支撑。
看似合理,却于法无凭、与规无据,且没有严格程序规制,也缺乏应有的事后监督。按照国家规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试问,四平上述有关通告,在出台之前,真的经过严格的论证与审核了?此类没有法律依据的通告,不仅影响公民权利,也透支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民众对此类文件合法、合规性的质疑与无奈,也反射出公民对政府文件的监督乏力。
客观上说,今年新冠疫情的反弹,让各地在疫情防控上很辛苦也承担了很大的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防疫作为一项政府提供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可以远离温情关怀、简单粗暴,甚至脱离法制化轨道。
不是人们不够理解和包容,而是个别人习惯了权力越位和权力任性,在管理者与服务者之间,有时候很容易角色错位,甚至在管理者与违规者之间,也很容易自我迷失。由此联想到今年春节前,河南郸城县针对春节返乡人员“恶意返乡”“先隔离后拘留”等言论引发的舆情。虽然管理者的初衷是好的,都是为呵护地方安全与百姓健康,但问题是,你不能拿你的服务对象当对手防,更不能以“莫须有”的罪名随便对其治罪。
在民生关联度高的公共服务领域,不仅是地方政府的服务能力,有时候方法与态度,都很容易引发舆情危机。这不仅关乎法治政府、民生政府的构建,也关乎政府整体形象的塑造,形象塑造得体,有利于增进政府公信力和公众认同感,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反之,将会产生诸多不良社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