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01
作者:文维广
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因卷入“洪门宴”派对风波而离任,是自2012年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以来,首位直接因丑闻而下台的政府问责官员。徐英伟的“落镬”,源于在疫情爆发之际,作为抗疫主要官员无视政府最高层警告,出席大型社交聚会,除下口罩“满场飞”并长时间逗留,损害特区政府管治威信及抗疫工作。单就今次事件而言,特首林郑月娥“雷厉风行、手起刀落”的处理方式,值得肯定。
问责制为人诟病
林郑月娥在事件爆出之际,立即召开记者会表明严办,并点名对徐英伟“尤其失望”,随后回应记者提问时表明事件绝对不会不了了之。相信经历修例风波和新冠疫情的香港人,很久没有见过政府有如此“勇于问责”的一面。至少在今次事件中,特区政府处理高官自身操守问题,不会采取双重标准,未“做坏规矩”。
主要官员问责制实行20年,成效为人诟病之处在于,虽然理论上官员要为个人行为及施政失误负责,但实行下来欠缺客观准则。过去香港发生诸多政治风波及争议事件,当中很多都涉及政府决策失误,但真正问责下台者寥寥可数,不免令公众生疑:到底问责制是否已名存实亡?
这次事件亦告诫所有香港管治者,包括特首、问责官员、立法会议员,在新政治形势下不可抱持侥幸心态,要有最基本的自我道德约束,虽然过去反对派已被清除,但别以为无人制衡,犯错后就可以躲过公众监察。
官员违规罪加一等 自行辞任显基本负责精神
此次卷入“洪门宴”事件的诚然并不止徐英伟,至少涉及15位政府官员以及20名立法会议员;事发当天(1月3日)政府并未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参加宴会本身也未必违法。但作为政府抗疫主要官员、香港的管治者,理应有比常人更高的道德自觉,这是最基本的政治逻辑。
再加上,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早在去年12月31日已公开呼吁避免出席大型社交活动;行政会议成员李国章更向《香港01》透露,林郑在事发当日早会,已向官员温馨提示指“唔好周围走”,徐英伟连政府高层的呼吁都无视,属罪加一等。事实上,林郑今日在记者会亦提到,徐英伟在宴会逗留接近两小时,没有使用“安心出行”应用程式,并涉嫌违反佩戴口罩的防疫规定。
香港冠病疫情反复,政府多次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市民日常生活大受影响,民间自然对严厉的防疫措施心生疑竇。如果政府定下的防疫政策,官员自己都当“耳边风”,凭何说服公众服从安排?因此违规的官员负上后果,是“最低消费”,维护政府防疫政策的最基本权威。天下政府管治,离不开一句合法性(legitimacy),管治者的“身教”比起任何的“解说”、法律规范都更具说服力。
公道而言,徐英伟此次是主动辞任,显示他犯下严重错误后愿意承担责任,总算是负责任的表现,可以接受。自《香港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后,中央政府之强势作风亦值得称许,香港仍有很多问题建立机制解决,期望一众管治者可引以为诫,拾修例风波后被重创的管治威信,为日后推动良政善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