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青岛农商银行(002958,股价2.77元,市值154.4亿元)公布了将于6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其中一项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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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该行已经离职的行长刘宗波评价为“不称职”,原风险总监姜伟同样评价为“不称职”。另外还有三位副行长贾承刚、丁明来、王建华被评价为“基本称职”。
值得注意的是,刘宗波从2012年6月青农商行挂牌开业起,即担任行长职务。今年1月,刘宗波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辞去青农商行执行董事、行长职务。
据青岛农商行2022年报显示,刘宗波的税前薪酬总额为140.64万元。
此外,4月末,青岛农商行公告,上述三位副行长中两位贾承刚、王建华集体请辞,请辞原因均为年龄,同时,李春雷因工作原因请辞。
在上市公司公开的材料中,如此评价高管业内罕见。据21财经,记者致电青岛农商行董事会办公室,该行相关人士称:“具体需要询问媒体联络相关部门”。不过,她也确认,“前述几人均是因为年龄或者工作的原因正常离职,也没有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
从青岛农商行公布的履职评价流程看来,董事履职评价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最终评价等环节。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至少扣减剩余基本津贴的三分之一,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应扣减全部基本津贴,并按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监事。
根据银保监会2019年发布的《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要求,对于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应明确轮岗期限、轮岗方式等要求,严格实行轮岗,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据界面新闻,2022年1月,青岛农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投资业务投后风险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管控不力、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数据治理有效性缺失、流动性资金贷款被挪用、房地产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等违规违法事实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4410万元。
相关责任人中,27人被处以警告,1人被终身禁业。丁明来、贾承刚、王建华、姜伟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业绩层面,2022年,青岛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99.44亿元,同比下降3.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7亿元,同比下降24.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5亿元,同比下降25.30%。信用风险指标中,2022年不良贷款率2.19%,且连续两年攀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公开资料、21财经、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