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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纪委监委5月4日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光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张光清经查,张光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调动等工作中为他人说情打招呼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光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光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1月11日消息,张光清主动投案。
公开信息显示,张光清出生于1957年5月,曾任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武汉市武昌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厅级)等职。
2013年4月,张光清任武汉市副市长。
张光清曾被处分。
2018年3月29日,湖北省委省政府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针对武汉市水污染治理突出问题、武汉市违规填湖占湖突出问题、武汉市大量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光清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