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跌跌撞撞地 我们翻越保障同婚第一座山

时间:2019-05-19 13:3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联合报社论文章称,立法院昨天在争议声中通过了台湾的同婚专法。尽管《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的名称显得隐晦且言不及义,但经过各方辩论角力及公投民意的洗礼,台湾跨出对同志

台湾联合报社论文章称,立法院昨天在争议声中通过了台湾的同婚专法。尽管《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的名称显得隐晦且言不及义,但经过各方辩论角力及公投民意的洗礼,台湾跨出对同志婚姻权保障的第一步,仍是值得庆贺之事。回顾整个立法过程,社会从挺同/反同的截然对立,到得出一部双方难称满意、却各有空间的专法,虽非最佳结局,但整个社会已如同翻越了一座大山。

这次同婚专法的制订,意义非比寻常。原因是,这项法案的分歧点不在传统蓝绿或统独的政治轴线上,而是切割了人们对性别的价值认同,因此挑战格外钜大。蓝营方面,多数人反对过度剧烈的变化,但也有不少人高度支持同婚合法化;绿营是主要立法推动者,地方支持者却有强烈反对承认同婚的声音,一向在台独立场上支持民进党的教会则因宗教信仰反对该法。

简言之,民众对同婚的态度仍有偌大落差,存在鲜明的“城乡差距”和“世代差距”。也因此,正反双方的角力和动员都迥异于以往,主要由民间团体自行发动,政党角色则变得暧昧退缩。尤其民进党,不少中南部立委担心专法过关后他们可能遭地方民众指责,以致无法续任。从昨天民进党强力祭出党纪及最后表决过程的剑拔弩张,可以看到两端拉锯之激烈;所幸,不少蓝营立委也投下赞成票。

从最后通过的《七四八施行法》条文看,除了法律名称暧昧隐晦,行政院在表决大战前夕将法案第一、二两条的“立法目的”和“同婚定义”修改到面目难辨,刻意避开“同性婚姻”四字;这些作法,即不难想像民进党区域立委所承受的压力大到什么程度。从他们承受的压力,更不难想像,基层民众对于这项专法可能后果的忧虑又大到什么地步。

当数万挺同群众昨天在立法院外为这项同婚专法过关而高声欢呼时,大家振奋的,应该不只是为台湾完成“亚洲第一部同婚立法”而自豪。毕竟,这部同婚法为了争取过关,从名称到内容都做了太多折衷与妥协,彷佛是在暗巷里偷偷打造出来的。但无论如何,更值得人们雀跃的,应该是整个社会在突破同志禁忌及保障同志平权上,又推倒了一道高峻的围墙。尤其,这个“平权”的概念,除了给予同志群体祝福与承认,若能推而广之,也应该提醒人们省思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各种歧视——包括性别歧视、阶级歧视、职业歧视等,民众也应检视自己的偏见,以“平权”的视角去对待他人。

多年来,台湾社会对同志议题一直抱持开放态度,各项同志活动相当活跃;在这样的基础上,培养了人们对于同志婚姻的更高接受度。然而,这并不表示社会上没有质疑的声音;去年底的公投,有七六五万人反对同婚纳入《民法》,六四○万人主张同婚另订专法,显示的就是为数众多却遭到压抑的不同想法。这六、七百万人的公投意见,其实未必表示他们不支持同志成家权益,而是希望在立法上保持渐进作法,先制订专法,再视实际需要及发展逐步修改。这种渐进的态度,对于不熟悉领域的立法抱持审慎观察,其实并没有不当;挺同群体没有必要将他们冠以“反同”的标签,敌视他们。

尽管立法过程跌跌撞撞,几乎是连滚带爬,无论如何,立法院昨天通过《七四八施行法》,挺/反同双方都可以宣称胜利。对期待婚姻合法的同志而言,五月廿四日即可依新法前往登记结婚;对同志婚姻仍抱持疑虑的人,至少避免了同婚立即纳入《民法》。双方各有斩获,也将彼此的差距缩小了一大步。更重要的是,翻越过这座巨大的山岭之后,同婚议题的“道德面纱”将被卸下;接下来,人们也许能更客观地就其“社会面向”来讨论如何使这部专法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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