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婚专法政党对决 听党意还是听民意?

时间:2019-05-17 09:2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将表决各版本同性婚姻专法,已定调团进团出支持行政院微调版草案的民进党团,从昨天一早起就轮班在议场外站岗,以确保今天能够优先表决执政党版本,而国民党团则宣告将一律反

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将表决各版本同性婚姻专法,已定调“团进团出”支持行政院微调版草案的民进党团,从昨天一早起就轮班在议场外站岗,以确保今天能够优先表决执政党版本,而国民党团则宣告将一律反对行政院版与民进党修正动议,蓝绿阵营预计将上演一场表决战。

据自由时报报道,同婚议题历经大法官第748号解释、公投及立法院多次朝野协商,总计有3版本将在今日院会中进行表决,包括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及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提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细数3版本的差异,除了法律名称不同,在双方关系及收养关系中也采用不同用词,例如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在行政院版称为“同性婚姻”,赖士葆版是“同性家属”,而林岱桦版是“同性结合”,民进党今预计提出的修正动议,则是将政院版的“同性婚姻”改为大法官解释文中的“结婚登记”。

另外,行政院版将同婚双方的年龄限制设为18岁,其余2版本均是20岁;行政院与林岱桦版在财产继承与关系终止上均准用“民法”规定,仅赖士葆版规定可书面进行遗产分配约定,且双方当事人可随时终止同性家属关系;行政院版规定同婚双方可收养另一人的亲生子女,而其余2版本均明定不能收养,仅可共同监护未成年子女。

在生效日期部分,各版本也略有不同,行政院版与林岱桦版均依大法官解释的“底线”,定于今年5月24日生效,而赖士葆版则是在公布后半年生效。

台立院朝野党团今天将表决同婚专法

台立法院今天院会将处理同婚专法,由于正反意见南辕北辙,表决大战势不可免。虽然民进党团决议“团进团出”,但若无实质“党纪”约束,会不会还有变数?

民进党团再修正版与行政院版最大差别,在于第二条删除争议最大的“同性婚姻关系”字眼;第四条中,党团再修正版虽增加“办理结婚登记”,但那原本就是大法官第七四八号解释的原文用语。

简单说,挺同方在最后一刻作了让步,但也守住大法官第七四八号解释的底线;虽然条文中少了“同性婚姻关系”,却仍可“登记结婚”,无损实质上的权利。

不过,即使如此“字字计较”,同婚议题涉及价值、理念及信仰之争,绝非容易获致理解,更遑论共识。也因此,以苏贞昌之强势,他昨天面对党内立委主持会议,仍只能搬出“致民进党立院党团成员”的文章,试图“动之以情”,能拉一票算一票。

姑不论反同团体仍不领情,照样痛批政院微调版本大玩文字游戏、换汤不换药,即使是民进党立委之间,也仍面临“听从党意”或“听从民意”的天人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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