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已是“准违宪机关”应暂停处分

时间:2018-08-18 07:5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联合报社论 台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简称党产会)日前宣告中国青年救国团(简称救国团)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推定其财产为不当取得,冻结全部资产。 这项处置,与党产会过去处理国民党党产和妇

联合报社论

台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简称党产会)日前宣告中国青年救国团(简称救国团)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推定其财产为不当取得,冻结全部资产。

这项处置,与党产会过去处理国民党党产和妇联会虽无不同;但影响范围更大,认定却更含糊,让人深刻体会党产会这只“宪政怪兽”已到了必须阻止其横行的地步。

救国团遭冻结的五十六亿余元(新台币,2.5亿新元)资产,虽远远不及国民党或妇联会,但影响所及,包括它经营的青年活动中心、运动中心、立案补习班等,员工、消费者以及退休人员加总恐达百万之众。

在各项经费都需要党产会核准才能动支的情况下,要说这对相关人员权益没有影响,是自欺欺人。

论本质,救国团与国民党或妇联会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国民党是政党组织,且实际长期掌握执政权;妇联会资产和组织庞大,内部运作讳莫如深。而救国团近乎是开放的民间组织,其员工或消费者也多为一般民众,而不是政党或政治人物。这样的平民组织,竟也成为党产会侵害的对象。

仔细追究,其间更有问题的其实是党产会。它形同一个“超宪法”组织,只要遭其认定与“不当党产”沾上边,即可任意剥夺人民或团体的财产。

在党产会这样超宪机构的横行下,台湾宪政体制已增生变形为“六权分立”,不但超越行政、司法与立法,更罔顾宪法对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再说,党产会是选择性调查,也是选择性执法。例如,对于李登辉掌权时期的国民党一概放过;对于落入其他政党手中的国民党党产如台苯也略而不提,这都私心毕露。

党产会权力如此庞大而不受节制,在立法阶段即有不少学者提出警告,认为其违背法理之处甚多。包括自证无罪、追溯时效以及限缩财产权之保障等,都对法治运作产生重大斲伤。

及至《党产条例》正式上路,监察院也据此向大法官声请释宪;与此同时,国民党也针对党产会的处分逐一提出行政诉讼。

今年六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简称北高行)在审理国民党中投、欣裕台附随组织行政诉讼案时,也以《不当党产条例》相关条文有“违宪”之虞,向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

北高行声请释宪的理由,涵盖党产会的设立、职掌、党产条例对政党、附随组织的定义,以及党产会的调查、处分权力行使,可说是对党产会及党产条例的合宪性提出全面质疑。其中,只要有任何一点成立,党产会的所有处分都可能无效。

北高行声请释宪后,党产会将“不当党产”收归国有的处分,实际上已全部停摆,所有诉讼几乎全面停止。党产会对遭其认定为“不当党产”、“附随组织”的声讨与处分,只能透过蔡英文政府相关行政、金融机关的配合,才能发生作用。

可以想见,除已裁定的国民党、妇联会、救国团,包括未来三中案、革实院案等关系人都不可能对党产会的处分束手就擒,而将诉诸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因释宪案暂停的情况下,党产会与被“推定”为不当党产拥有者两方,等于是在武器全然不对等的情况下作战:一方可以任意运用行政权霸凌对方,另一方在释宪结果出炉前则完全没有对抗的武器。这难道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应有的运作样态吗?

因此,我们认为,基于对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在释宪结果出炉前,党产会不应再对任何团体、个人做出处分。这并不表示党产会必须完全停止运作,至少调查程序仍可继续进行。

否则党产会一再依据涉及违宪的法令侵犯人民和民间团体的基本权利,不仅与其主张的正义背道而驰,未来也必遭反噬。

监察院声请释宪已近一年半,北高行声请释宪也已两个月,大法官会议也不应再拖延,而须尽快对党产条例是否合宪作出解释。司法是否独立于政治之外,也将受到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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