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灵柩泼漆案 台检方起诉10独派青年

时间:2018-04-03 17:5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独派青年今年228当天闯入慈湖陵寝泼蒋介石灵柩、遗像红漆案,桃园地检署今天(3日)依毁损及公然侮辱坟墓等罪嫌,起诉10名独派青年。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上述10名涉案人中有六男四女,其中

台湾“独派”青年今年“228”当天闯入慈湖陵寝泼蒋介石灵柩、遗像红漆案,桃园地检署今天(3日)依毁损及公然侮辱坟墓等罪嫌,起诉10名“独派”青年。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上述10名涉案人中有六男四女,其中六人分别是台湾大学、台北大学、辅仁大学、世新大学的大学生。

检方调查,“独派”青年“228”上午突然闯进慈湖灵寝泼漆,因事发突然,宪兵来不及应变。青年泼漆后离去,事后还在面簿发文称,“如果总统府、国防部与桃园市政府继续互相推托逃避责任,继续漠视‘两蒋’(蒋介石、蒋经国)停灵的转型正义问题,今天的行动只是开端,觉醒的人民,以实际的行动表达对一切威权遗绪的愤怒,破圣像的行动不会停止”。

桃园检警在事发后,根据现场录影画面,确认泼漆事证及10名涉桉人身分,在后备指挥部提出毁损告诉后,传唤和拘提李姓、周姓、罗姓等10人到案,查明事实经过后,今天起诉。

至于10人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部分,检方另函桃园市政裁罚。

据报道,根据台湾的刑法第246条,对于坛庙、寺观、教堂、坟墓或公众纪念处所,公然侮辱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新台币,下同,13.48新元)以下罚金。

此外,第354条,毁弃、损坏前二条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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