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大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时间:2017-11-28 14:4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午对被告人彭宇华(左三)、李明哲(左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处李明哲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午对被告人彭宇华(左三)、李明哲(左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彭李两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视频截图)

台湾执政的民进党前党工、无政府组织(NGO)工作者李明哲上午被中国大陆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台湾总统府表示,李明哲因为关心大陆公民社会与民主发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却遭到大陆法院以“颠覆国家”这种罪名审判,令人无法接受,也呼吁北京当局早日放人,让李明哲尽速返台。

总统府强调,李明哲案严重伤害两岸关系,尤其挑战台湾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坚持与想象,令人遗憾。

大陆委员会也发表声明,认为传播民主理念无罪,指李明哲关心大陆社会公益与未来发展,和大陆友人交流台湾民主发展经验的相关言论与网络传递,并未危害大陆的安全与安定,对于此判决,势必对两岸交流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会冲击大陆的国际形象。

民进党对此判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和遗憾,指李明哲长期关注大陆的民主自由发展,并与友人分享、交流台湾的民主经验,不应当承受此一罪名和结果,呼吁北京当局尽早让李明哲平安返台。

该党表示,北京既然表示要尊重台湾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就必须正视台湾人民对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的坚定信仰。

在野的国民党发言人洪孟楷表示,无论是在审判期间或结果,有任何民众权益受损,都呼吁陆委会必须争取,绝不可因为两岸关系被民进党执政下急冻后而无法互通、造成无法掌握,否则蔡英文政府就是用政治意识型态牺牲人民权益。

他说,蔡英文政府如果没办法保护国人安危,那么台湾到底是因为民进党上任后越走出去还是越退缩,不言可喻。

陆委会回应称,“李明哲是我们的国民,政府仍会继续努力,直到李明哲先生平安返台”。

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昨晚在台湾海基会两名人员的陪同下抵达岳阳,上午也在法庭内旁听,神情严肃。

中央社报道,台湾人权促进会代李凈瑜发表如下声明:

“追求理想必须支付代价。

为弱势者争人权是推动人类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献行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觉悟必须为此承受‘被认罪’、‘被囚禁’的折磨。我们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对,我们没有权利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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