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泄密与教唆泄密 台北地方法院判马英九无罪

时间:2017-08-26 09: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黄顺杰 台北特派员 历经五个月审理,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泄密与教唆泄密案昨天下判,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无罪,但起诉方台北地检署认为,承审法官用法有误,故将提起上诉。 本案源于已解散的最高

历经五个月审理,台湾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泄密与教唆泄密案昨天下判,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无罪,但起诉方台北地检署认为,承审法官用法有误,故将提起上诉。

本案源于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在2013年侦办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与时任立法院长王金平疑涉司法关说案,案件未侦结时,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在同年8月31日和9月1日分别向时任总统马英九报告。马英九再指示黄世铭于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和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报告。此案也引爆“马王政争”,使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开始陷入分裂危机。

根据北院昨天发布的新闻稿,马英九当年8月31日确有泄密行为及意图,但他身为总统,依宪法第44条规定具备“权限争议处理权”,可解决“院与院间之争执”,故马英九的泄密行为具有“阻却违法事由”,不构成犯罪。至于2013年9月4日教唆泄密罪嫌,法官唐玥认为检察官举证不足,再度认定无罪。马英九若泄密和教唆泄密罪名成立,最高原可被判监三年。

然而,北检昨晚指出,这项判决与先前高等法院判处黄世铭有罪,两者出现重大歧义;高院当年审理黄世铭案时也明确认定本案情节与宪法第44条“情形有别”,无适用余地。黄世铭已因泄密和违反保安法两罪,被判一年三个月定谳,但易科罚金42万元新台币(下同,约1万9000新元),未实际坐牢。

对于获判无罪,马英九昨天透过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欣慰。他指出,昨天的判决不只攸关他个人权益,更在于确立总统在宪法上应有的行政权限。

总统府发言人林鹤明昨天受询时说,基于总统的宪法职权,“对于司法上的个案,我们没有评论”。

执政的民进党发言人阮昭雄则对判决“深感遗憾,但尊重结果”。当年卷入风波的王金平昨天也回应“尊重司法判决”。

除了被北检起诉的部分,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案也包含柯建铭提出的自诉案。自诉案一审已在今年3月下判,马英九获判无罪。柯建铭对此上诉,案子目前仍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北院发言人廖建瑜昨天说明判决时也透露,法院昨天收到柯建铭递状,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556万5000元,但因逾期请求,予以驳回。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