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前党工、NGO工作者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大陆检察机关批准,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据大陆律师表示,目前李明哲还处于“侦查阶段”,逮捕只是配合侦查的强制措施,但经大陆检察机关批捕,九成要移送法院审理。
大陆维权律师滕彪接受中央社采访指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判刑幅度很大,可能是五年以下,也可能超过十年,甚至无期徒刑。中共的人治色彩很重,加上此案涉及台湾,可能作为两岸互动筹码,很难预测。
滕彪指出,李明哲被定此罪名出乎意料,跟先前陆生在台被指涉间谍活动遭羁押有关;中共的另一层用意,是想用李明哲案威慑大陆维权人士,警告他们不要跟港台或欧美等海外人士联系。
北京航空航太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昨受访表示,大陆国安机关对李明哲进行的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度最强”的措施,适用于“证据较为充分,危害性较大”的情况,对当事人完全控制,以便于推进刑事诉讼。
田飞龙表示,大陆国安机关对国安案件的侦查会做得比较扎实,通常在检察机关批捕后,法院审查通过的机率较大。
田飞龙认为,李明哲案的“公开化”,代表两岸关系急冻下降的转折点,大陆采取较为“强势”的立场,两岸关系速冻向下如何回暖,对台湾当局是很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