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起诉? 三位卸任总统写下台湾“奇迹”

时间:2017-03-15 09:1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北地检署14日依刑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泄密,以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搜集个人资料等罪嫌,将前总统马英九提起公诉。马英九被诉,也写下了台湾近3位卸任总统全都被起诉的新页。 陈水扁 三卸任

台北地检署14日依刑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泄密,以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搜集个人资料等罪嫌,将前总统马英九提起公诉。马英九被诉,也写下了台湾近3位卸任总统全都被起诉的“新页”。

陈水扁

三卸任总统 最早跑法院者

从时间来看,陈水扁2008年5月20日卸任,但在2006年任内期间,扁家就爆发“国务机要费案”。

2006年11月3日,台湾高检署侦结国务机要费案,检方认定陈水扁与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4人均涉贪渎,但因陈水扁当时具有总统身份,受宪法刑事豁免权保障,因此仅起诉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4人。

扁家涉弊,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发起“红衫军”百万人民倒扁行动,“反贪腐”蔚为风潮,也让民进党失去政权。

扁案大爆发 全家都牵扯

陈水扁卸任后,2008年8月14日,当时国民党立委洪秀柱举行记者会,指扁媳黄睿靓在瑞士以其个人与公司名义所成立的4个帐户因有洗钱嫌疑遭瑞士联邦检察署冻结;陈水扁随即公开承认“做了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坦承将选举结余款汇留海外,扁家洗钱案曝光。

2008年11月11日,特侦组以国务机要费贪污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并声请羁押获准;12月12日,特侦组侦结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等案,分别依贪污及洗钱等罪名起诉陈水扁、 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等人,检方并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拖字诀奏效 多案停止审判

随后,陈水扁还陆续被起诉二次金改收贿案、教唆伪证案、侵占府公文案等,但他从在看守所内,就一直以健康为由,申请保外就医,还曾住过台中病监,终于在2015年初开始保外就医,多个案件也声请停止审判。

陈水扁虽多项官司未了,但能否“特赦”一直是个话题。最近,还有监委被提名人陈师孟为他抱不平,扬言“清除司法败类”。陈师孟认为,台湾应该设立“除垢法”,将“迫害”陈水扁、前交通部长郭瑶琪等绿营政务官的法官与检察官赶出司法体系,“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真的死不瞑目”。

李登辉

国安密帐案 有惊无险

比较起来,李登辉虽涉入国安密帐案,但在2014年8月已无罪确定,不必有人代他“出气”。

特别的是,李登辉所涉国安密帐案,只到二审判决,后来就因特侦组受限“速审法”而不予上诉,无罪确定。

李登辉适用速审法的关键在于,依速审法第9条规定,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上诉将有所限制,必须法令抵触宪法、违背司法院解释或是违背判例,特侦组因此没有上诉。

李登辉无罪 刘泰英有罪

特侦组在2011年6月30日起诉时,认定李登辉、国民党前大掌柜刘泰英等人涉侵占密帐公款779万多美元,透过洗钱购买台湾综合研究院办公室及支付开销,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两人;但李登辉一二审都获判无罪;刘泰英最后被判3年徒刑、褫夺公权3年,须追缴没收犯罪所得15万美元定谳。

马英九

比诸李扁 泄密案算小case

继李登辉、陈水扁之后,马英九14日也在“卸任总统被起诉”的榜上留名。不过,相较于陈水扁及李登辉所涉的贪污、洗钱等重罪,马英九所涉泄密等罪,在刑度上算是“小儿科”。

而且,依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必须是“犯内乱、外患罪,经一审判决有罪”、“丧失中华民国国籍”、“犯贪污罪”等原因,礼遇才会受到影响。马英九即使因“泄密”被判刑确定,目前每月礼遇金25万元,1年800万办公室事务费,也不受影响。

难怪马英九昨天下午照常出席台大哈佛论坛致词,还一样继续“讲冷笑话”!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