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把中美贸易谈判成果文件从谅解备忘录改称协议,学者认为他可能是要向选民展示他又谈成了一个像美墨加协议那么高标准、高级别的协议,显示其能耐。
在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坚持下,中美贸易谈判成果文件的名称将从原计划的谅解备忘录改为协议。受访学者解释,协议和谅解备忘录没有实质区别,无损中国利益,只不过更便于特朗普向美国选民展示政绩。
特朗普于华盛顿时间22日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会见中美贸易谈判官员时,当着媒体的面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就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简称MOU)的定义,咬文嚼字一番。
特朗普说他不喜欢谅解备忘录,因为这“不能代表什么”、“没意义”。法学本科出身的莱特希泽马上澄清,谅解备忘录是具约束力的协议。特朗普不同意,莱特希泽随即服从,改口说今后就把谈判结果改称为“贸易协议”(trade agreement)。
按国际外交惯例,MOU被视为是两国磋商过程中“低垂的果实”,尤其在两国分歧较大或双边共识可能引起国内反对的情况下,两国一般先以达成MOU来建立互信并展示阶段性成功,进而继续磋商,争取达成协议。例如中美在1992年签署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MOU,1995年签署中美知识产权协议。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江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解释,在一般民众的认知中,MOU不具约束力。不过“魔鬼在细节中”,精通法律的谈判家可以灵活替换法律术语,而不影响谈判结果的实质性质。
他解释,如果把执行条款写入MOU,那一份MOU也可以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他认为,还有很多比文件名称更影响执行力的具体问题,包括各自国家的实力、各自政府的信誉、执行文件的后果等。
王江雨指出,美方谈判团队起初不把谈判成果文件定义为正式条约,因为这需要美国参议院通过,不但程序耗时无法当下看到效果,还可能因民主党从中作梗而使辛苦得来的谈判成果付诸东流。
与他国签行政协议美总统无需通过国会
他分析,美国可能可以把双方谈判的成果文件改成行政协议(executive agreement)。根据美国法律,总统有权与他国首脑签署行政协议,无需通过国会。
王江雨说:“把中美贸易谈判的成果定位为正式条约,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性。需要国会批准的国际条约,一般是比较成系统的协议,如美墨加贸易协议。中美贸易谈判目前虽然很高调,但涉及的其实是比较零碎的问题。”
他分析,特朗普希望把中美此轮谈判成果称为协议,可能是从政绩宣传的角度考虑,为了向美国选民“兜售”他又谈成了一个像美墨加协议那么高标准、高级别的协议,以此显示他的能耐。
王江雨说:“特朗普对虚荣的要求很高,恰巧在法律上名称是什么并无紧要,精通经贸法的莱特希泽当然明白这点,所以第一时间就同意改称‘协议’。”
有中国官方背景的微信公众号“牛弹琴”昨天写道:“至于实质影响,对中国来说,再强调一句:还是原来那个文本,该怎么谈还怎么谈,外甥打灯笼——照旧!”
把中美贸易谈判的成果定位为正式条约,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性。需要国会批准的国际条约,一般是比较成系统的协议,如美墨加贸易协议。中美贸易谈判目前虽然很高调,但涉及的其实是比较零碎的问题。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