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认为,中国加大力度参与北极事务,就是看准了北极航道的战略和经济潜力,以及北冰洋的渔业资源。
不过,中国不是北极国家,只能通过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北极事务。北京是在2013年成为理事会观察员。
昨天发表的白皮书指出,域外国家在北极虽不享有领土主权,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这些国家在北冰洋公海等海域仍享有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以及资源勘探和开发等权利。
不过,也有分析指出,中国企业走进非洲后大量开采自然资源,造成环境破坏,这样的“不良记录”让人担忧,资源丰富的北极可能沦为中国企业掠夺的新目标。
对此,孔铉佑昨天在记者会上回应说:“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北极国家有高度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北极开发的环保、劳工、商业利用规定了很高的门槛,也有很高的标准。我相信我们会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法律办事,为北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做出积极的贡献。”
孔铉佑也强调,中国不会寻求改变北极现有的治理体系。他说,中国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之间、以及北极区域内部的事务,并且还将维护北极国际治理的基本法律框架。
他说:“经过多年的发展,北极治理已经建立起全球、区域、国家三个层次、多个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多元合作机制。这些机制总体上运行还是有效的,有利推动了各领域的北极合作。”
不过孔铉佑也表示,北极搜救、科研和航行等新规则近几年陆续出台,中国也将推动北极国际治理“与时俱进、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