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替代国”制度,是指针对来自于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在确定其正常价值时,不使用其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所被采用的市场经济国家通常称为“替代国”。如果进口国选择国内价格最高的“替代国”,对出口商是一种打击。
中国商务部官员白明昨天对《环球时报》说,“美国的这一行为是对中美经贸关系的一种伤害”,“(美国总统)特朗普刚刚结束访华,此前中美也在经贸方面达成了‘百日计划’,此时‘泼冷水’对两国都没有好处。”
而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产普通合金铝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25年来美国政府第一次在没有接到国内公司正式申诉的情况下自主发起“双反”调查。
中国商务部:将采措施维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
据中新社下属微信公号“国是直通车”昨天报道,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称,中方对美方此举表现出的贸易保护倾向“强烈不满”,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李永说:“你不能一边签着大单,一边背后搞小动作,这在事实和情理上都是令人不能接受的。”
李永认为,“‘小动作’不一定会引发贸易战,但如果不及时制止这类‘小动作’,任其继续演进,将影响中美经贸合作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