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年令香港与大陆之间往返不便,因为空置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住而被收回的香港公屋单位有所增加。
据网媒“香港01”3月7日报道,香港房屋署说,2020/21及2021/22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单位,每年平均约1300个,但2022年4月至11月期间,因上述原因被收回的单位已超过1300个,仅10个月时间,已超出过去两年的平均数。
香港现行房屋政策列明,空置单位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于单位、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被视为滥用公屋。
港房屋署指,前线管理人员会通过日常屋邨管理措施和家访,确认租户的居住情况,如证实租户滥用公屋,会采取租约管制行动,包括终止租约及收回单位。
房屋署续说,公屋被收回的人士需自行另觅居所,若无家可归,房屋署会安排他们入住临时收容中心,以供他们短暂居住三个月,以尽快另觅居所迁出。如他们在另觅居所方面遇到特别困难,房屋署会协助转介个案予其他政府部门或社福机构提供辅导及协助。如期间他们被核实别无其他居所,且符合相关资格,可申请入住新界中转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