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交警替人消分,7年敛财4000万

时间:2019-03-20 15:0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车辆交通违法面临罚款和扣分怎么办?在长沙有一群中介,号称有门路可以帮忙处理。尤其是驾驶证扣的分,交一笔钱就能轻松抹去。 据潇湘晨报3月19日报道,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车辆交通违法面临罚款和扣分怎么办?在长沙有一群“中介”,号称有“门路”可以帮忙处理。尤其是驾驶证扣的分,交一笔钱就能轻松抹去。

据“潇湘晨报”3月19日报道,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道出了中介们口中的“门路”: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工作的肖某,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收100至2250元,七年受贿42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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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肖某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交警违法帮助违法车辆消分、免罚款,一次收受100元至2250元不等的好处费,连续7年受贿4000余万元。近日,此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肖某在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工作。其间,肖某和开汽车美容店的钟某聊天吃饭后,便做起了帮人免罚款、消分的 “生意”,先后471次接受钟某所送财物共计3200万余元。

起诉书指控,七年间,肖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55次非法接受9名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

替人免罚款免扣分七年收了4000余万元

起诉书指控,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肖某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担任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操作员期间,运用其拥有处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罚款、免计分权限,及错误执法数据修改、撤销,满分办结申请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 1055 次非法收受钟某等 9 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共42460410元。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肖某(右)、钟某正在受审。视频截图

其中,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钟某通过从21名交通违法代办中介处揽取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处理业务后,先后471次送给肖某财物共计32111410元。

在肖某口中,他与钟某是因为买水结下的缘分。“2005 年,我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担任火车站地区路面执勤民警,钟某在火车站跑摩的,经常坐在报刊亭旁边与卖报纸的人闲聊,而我去买水经常见到他,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2010 年年初,经交警支队领导批准,肖某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被授以违法处罚模块系统的权限,拥有违法处罚免计分审核权限,违法处罚电子警察处理权限,违法处罚销号权限,违法电子警察修改权限、审核权和违法删除审核权等权限。

起诉书指控,钟某在帮他人代办车辆违章处理过程中,获悉肖某拥有上述职权后,请托肖某帮忙为其代办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免罚款、免计分等处理,并承诺给予一定好处。肖某接受了钟某的请托。2010年3月29日,钟某办理了一张户名为钟某的农业银行卡,将银行交易短信提醒绑定为肖某的手机号码,同年4月,钟某将该银行卡送给肖某,肖某接受后将密码修改123456。

2010年4月至2015年9月,肖某每次为钟某提供的车辆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罚款、免计分后,钟某按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标准,通过向上述银行卡转账或存现的方式,送给肖某共 30276410元。

在请托肖某帮忙的人中,有一名刘姓男子是他的同事。刘某由普通劳务公司派遣,在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科处罚中心执法办公室窗口工作。刘某也请托肖某帮忙为其代办理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免罚款、免计分处理,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刘某按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100元至250元不等的标准送给肖某现金,共计5876100元。

提出立功未被检方认可

2015 年 9 月之后,肖某职责发生调整。起诉书指控,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得知肖某只能办理执法数据的修改、撤销等业务,不能再免除计分后,钟某仍从黄某等6名交通违法代办中介处揽取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处理业务,请托肖某为其提供的车辆予以帮忙。

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肖某每次为钟某提供的车辆办理错误执法数据的修改、撤销业务后,钟某按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 100 至 2250 元的标准送给肖某现金共计 183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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