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检察院调解未成年强奸案引质疑

时间:2018-09-22 08: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晚上开始,冰释前嫌这个词突然上了热搜,但原因并不像这个词的意思听起来那么美好。 有网友发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晚上开始,“冰释前嫌”这个词突然上了热搜,但原因并不像这个词的意思听起来那么美好。
 
有网友发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但细读文章您就会发现,这个案件恐怕不仅不宜“冰释前嫌”,反而是让人感到冰冷刺骨:他是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
 
鲁山县检察院:“关注未成年嫌疑人成长” 逮捕改为取保候审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文章说,小赵今年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据平顶山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8月10号推送的文章,小花更是因为这次侵害染上了传染性疾病,急需治疗。
 
但用这篇最新的文章的话说,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昊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
 
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
 
接着,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又赶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各级检察机关暂未回应舆论质疑
 
文章发表后,迅速被网友大量转载,网友质疑集中在:第一,强奸未成年少女,这种刑事案件为何调解?是不是和稀泥?第二,我们知道法院能调解,但检察院有没有这个权力?第三,如果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没有问题,这是否起到不好的示范效应?
 
针对以上质疑,昨天晚上,中国之声记者多次拨打文章作者、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是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负责人晚间回应央广记者李凡说,已经注意到这个舆情,正在调查,等有了最终的结果后第一时间跟记者联系。但此后中国之声再次尝试联系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有网友猜测,这篇跟公众的常识明显相左的文章,可能来源于正在开展的2018年全河南省检察机关“河南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该活动征集作品体裁包括新媒体体裁和传统媒体体裁,要求故事能够准确生动地反映本地区检察工作亮点和成效。
 
这篇文章、乃至这个案子是不是为迎合这个活动“邀功请赏”的后果?昨天晚上,中国之声多次尝试联系河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和宣传处长,巧合的是,他们的电话长期处于“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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