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被告判死刑

时间:2018-02-10 10:5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杭州综合讯)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昨天一审宣判,被告人莫焕晶因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下同

(杭州综合讯)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昨天一审宣判,被告人莫焕晶因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下同,2116新元)。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被告人在上诉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据《新京报》报道,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宣判此案时,莫焕晶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据杭州中院官网通报,判决认定,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经中介应聘到事主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

去年3月至6月期间,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事主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未被赎回。期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事主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均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6月21日,莫焕晶再次输光了6万余元,包括当晚偷窃事主家一块手表典当所得赃款3.75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她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事主的感激,以便再向其借钱。

22日凌晨5时左右,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女户主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损失共计257万余元。

莫焕晶及其辩护律师称,她曾积极施救,但这一辩解没有被法庭采纳。

通报称,在案证据表明,莫焕晶在放火前并未采取任何灭火或控制火势的措施,放火后也没有及时对四名被害人施以援手,故对其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去年6月发生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的这起保姆纵火案,共造成四人死亡,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即逃至室外。杭州市检察院8月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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