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南投立委补选星期六(3月4日)进行投票,但民进党人员在多个投票所外发现有人在安装监视器。台湾政府的中央选举委员会说,相关举动可能已涉及触法、更有刑事责任。
据台湾《上报》报道,南投立委补选星期六进行投票,由于选情十分紧张,蓝绿阵营不仅全力冲刺催票,也紧盯各投开票所的状况,有民进党人员发现,在一处投开票所外,一名妇人默默记录来投票的民众、另有一名中年男子也在旁不断提醒她要记录;还有投票所外甚至被装上密录器监控,民进党表示:“谴责并已搜证!”
对此,中选会发布新闻稿称,司法检警机关在历年以来的选举过程中,就不断强调,无论是投票所30公尺内外,均不得有违反刑法、公职选罢法等规定的行为,尤其是录影监控他人的投票行为,以免触法且还会有刑事责任。
中选会称,实际上,检警司法机关在过去都曾公告,投票所30公尺内外,不论直接或间接,若有妨害或扰乱投票顺畅进行,或妨害民众自由行使其投票权之不法行为,如叫嚣、辱骂、监控、恐吓、施以不法腕力等。尤其是,如于投票所30公尺内外架设手机或摄影器材,另从事选举人或投票权人的录影监控行为者,恐已涉嫌并构成妨害或扰乱投票罪之犯行,定会联系检警司法机关予以侦办。
中选会也提醒,至投票时间截止前,除了不可有竞助选或从事拉票的活动外,若在投票所30公尺内、外逗留或徘佪不去,或不时对前来投票之民众“比手势”、“打躬作揖”或“讲悄悄话”等疑似拉票或从事固票之人,选务机关也会立即通知监察小组委员并请检警司法机关列为侦查重点对象。
民进党当天稍早也说,警方赶到现场后,已将一名装设监视器的妇人带回警局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