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广告发布:没用过产品不能当代言人

时间:2023-02-28 16:0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于广告如何发布才算合规发布指引,规定没用过产品不能当代言人。

据澎湃新闻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新发布的《北京市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对代言广告如何审查管理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代言广告,须审查代言人是否具备代言资格。代言人要持有广告代言批准文件。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依据事实,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另外,互联网广告发布须遵循七条特别准则,包括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信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不得在用户搜索政务服务网站以及相关应用程序时插入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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