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时新闻网
作者:王如玄
近日民进党的连环爆性骚扰事件,引发“政治圈#Me Too”运动。这只是冰山一角,性骚扰事件受害人挺身而出,全民力挺人身安全不容有一丝苟且的声浪,更值得政治公众人物警惕再警惕。
这几年国际社会的“#Me Too”运动,造成许多国家政治界的重大改变,例如美国德州资深共和党众议员巴顿,2017年底因为一张自拍裸照和露骨简讯曝光,引起美国民众哗然而宣布退休,不再寻求连任。又如同样该年英国国防大臣法隆,为15年前将手放在女记者膝盖上的行为引起社会议论而闪辞。 2020年韩国已故首尔市长朴元淳即便死后仍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确认的确有过性骚扰女秘书行为。
近期英国首相约翰逊因为执政保守党下议院副党鞭的性骚案而下台、在野工党党鞭戴维斯遭控性骚扰五名年轻女性而遭停职。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被控于1990年代性侵前杂志专栏作家,遭民事陪审团判赔500万美元(675万新元)。
美国巴顿性骚扰事件后,众院议长莱恩宣布,所有众议员和幕僚要强制上性骚扰和种族歧视防制课程。但台湾呢?
职场性骚扰案件双方当事人间常有权力不对等的关系。加害人之所以敢对被害人予取予求,正是因为加害人的优势位置,利用其指挥监督、支配服从关系,致使被害人为求生存不敢反抗。加害人利用被害人身处受其监督之不对称关系中之劣势地位,纵形式上未违背被害人意愿,甚而未经被害人明示反对,被害人也因迫于加害人之权势而不得不从,当下被害人之意思形成与决定自由仍属受到压抑而存有瑕疵。尤其政治权势关系,受害人通常更惧于加害人的政治地位及社会权力优势选择噤声,其身心创伤无法想像。
职场性骚扰处理最让人害怕的就是“先检讨被害人”,这种职场氛围正是很多被害人不愿循申诉途径的原因,显示性别工作平等法实施逾20年,职场性骚扰防治仍显不足。
当员工执行职务发生性骚扰情事,雇主有责任避免这类人因性遭遇“职业灾害”。雇主必须做到四件事:第一,宣示反性骚扰的政策。第二,教育员工认识性骚扰。第三,设申诉管道让被害员工得以申诉,并尽所能保护受害者隐私。第四,发生性骚扰事件时,要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补救措施。其中第四点最重要也最关键,因为雇主是否真的有性平意识并真心保护员工自此即可窥知,换言之,雇主平常喊的是口号抑或是其真正追求的价值理念,在案件发生后雇主的态度即是赤裸裸的无所遁逃。
本次在政治圈发生的性骚扰事件,暴露台湾政治人物“性别敏感度相当有限”,台湾号称性别平等地区,但是正确观念建构还有很大落差,至今仍有很多人还是认为性骚扰是小事,或是责怪“碰到事情怎么不跳车”的归咎被害人心态。
另一个是“政治界的友善职场建立与员工照顾的价值及观念仍不足”。因为政治的权力诱惑,以及无论如何应以大局为重的思考模式,总觉得提出申诉者就是“Trouble Maker”,并选择牺牲女性权益、要求女性委屈求全。
因此借由这次台湾版的“政治圈#Me Too”运动,呼吁各政党必须重新检视内部党公职的性骚扰申诉及惩戒机制是否透明落实,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要求政治人物接受性别平等及性骚扰防治教育训练,还给在政治领域工作者一个友善工作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