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内政部预告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增订涉及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应经许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根据台行政院公报资讯网,预告期间从今年12月1日到明年1月30日止。
台内政部在修正目的中指出,这项办法是内政部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订定,作为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审查作业的依据。
内政部称,修正重点中,增订涉及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是这项办法所称“特定身份人员”。
为符实务管理需要,草案中明定,相关机关应将进入大陆地区应经许可的人员,造具名册通知内政部移民署,并应通知当事人。
此外,草案中也增订,涉及核心关键技术业务的人员,需在大陆地区有设户籍的配偶或近亲,或是到大陆从事与业务相关交流活动或会议、经所属机关遴派或同意出席专案活动或会议等,才可申请进入大陆地区。
同时,为建立公务员申请赴陆及返台通报的完整管理机制,草案中增订,各机关收到通报表后,应将通报表上传“公务人员赴陆许可线上申请系统”方式,传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