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部通报,将一名在台服刑的瑞士籍毒品案受刑人移交瑞士警方返国服刑。这是台湾与瑞士2020年12月11日完成签署移交受刑人协定后,首名完成移交返回瑞士服刑的受刑人。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法务部星期四(9月1日)说,上述瑞士籍受刑人,因在台涉及运输第一级毒品案件,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15年间入监服刑,于服刑期间透过瑞士商务办事处向法务部表示希望返国服刑。
台法务部说,经台、瑞双方共同协商并在两地完成签署移交受刑人协定后,法务部召集“跨国移交受刑人审议小组”会议审议,决议同意进行移交。
台法务部说,相关后续作业由国际及两岸法律司担任联系窗口,针对执行计划研议,并透过瑞士商务办事处及权责机关,充分与台湾桃园地方检察署、矫正署台北监狱、调查局国际事务处及桃园市调查处机场调查站等人员通力合作,在兼顾防疫规范及确保参与人员安全的前提下,8月30日圆满达成成上述瑞士籍受刑人移交接返母国服刑的任务。
台法务部统计,迄今为止,台湾已移交七名德国籍受刑人、两名英国籍受刑人、一名丹麦籍受刑人、一名波兰籍受刑人及一名瑞士籍受刑人分别返回各自母国继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