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反恐法 为何治不了大屠杀的嫌犯?

时间:2019-03-18 07: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国际视野
新西兰基督城十五日发生大规模枪击案,死亡人数增加一人,共五十人罹难。法律专家指出,新西兰虽有反恐法,却鲜少使用,当局恐怕难以此法定罪澳洲嫌犯塔伦,以谋杀罪起诉及定罪是更实际的做法

新西兰基督城十五日发生大规模枪击案,死亡人数增加一人,共五十人罹难。法律专家指出,新西兰虽有反恐法,却鲜少使用,当局恐怕难以此法定罪澳洲嫌犯塔伦,以谋杀罪起诉及定罪是更实际的做法。

新西兰警政署长布西十七日在记者会中表示,在努尔清真寺另寻获一具遗体,该处有四十二人死亡,第二个案发地点林伍德清真寺有七人死亡,一人送医不治,共有五十人死于恐攻枪击。

新西兰警方十七日晚间开始将完成身份辨识的遗体陆续发还家属,估计于二十日前交还所有遗体。根据伊斯兰教规,死者必须尽快下葬,通常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此外,经初步讯问,被捕的另两人与恐攻无关,此案可能是塔伦“孤狼式”犯案。

奥克兰大学法律教授荷吉指出,新西兰皇家法律公署若要以反恐法起诉塔伦,风险恐怕很高。他解释,“二○○二年恐怖主义镇压法”很少使用,法界人士或许背得出法条,实务上却几乎不曾用到。荷吉建议以刑法谋杀罪名起诉塔伦,杀害五十条人命的他势必面临多项谋杀罪名。

荷吉说:“我不想测试一个从未被用过的法条,让我们以谋杀案定罪就好,我们都知道何谓谋杀,警方也懂得如何搜集罪证。”

新西兰反恐法主要针对组织犯罪,例如金融走私、跨国犯罪等,若塔伦为孤狼或小组犯案,反恐法就不适用。再者,新西兰法官对有罪的多重罪犯量刑时,很少选择连续执行,而偏好同时合并执行,意即多起罪行同时服刑。新西兰司法机关可能参照澳洲或英国的类似案例,再斟酌塔伦的刑期。

基督城枪击案也无前例可循。此前新西兰死伤人数最多的枪击案发生在一九九○年,患有精神病的格雷在阿拉莫纳镇枪杀十三人,随后被警方击毙。荷吉指出,犯下大规模枪案的枪手鲜少活到出庭,他们若非当场被警方击毙,就是在拘留期间自杀。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