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香港《明报》和香港01今天(28日)报道,华为和中兴通讯德国子公司向德国上诉法院要求即时暂缓执行下级法院有关专利侵权的裁决,但诉求遭到驳回。
德国杜塞尔多夫下级法院于今年11月裁定华为、中兴于旗下手机产品使用了AVC/H.264(MPEG-4 Part 10)的专利,侵犯美国公司MPEG LA的专利权。AVC/H.264(MPEG-4 Part 10)是高精度视讯录制,压缩和发布的最常用格式之一。
MPEG LA于新闻稿中表示,基于裁决结果,华为和中兴必须停止在德国提供使用上述专利的兼容设备,并召回或销毁第三方持有的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