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尔们的逻辑 狭路相逢的厮杀
这已经不是英特尔等跨国巨头第一次在知识产权领域采取如此行动了。2003年的思科起诉华为侵犯知识产权案,2002年纠纷至今的“高通”商标案,2006年的唯冠与苹果的“iPad”商标案等,都是其中的典型。
2003年1月,思科起诉华为侵犯知识产权,要求禁止华为在美国销售其路由器产品。华为对此表示否认并主动提交文件给美国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地区法院予以辩护。2003年10月1日,双方律师对源代码的比对工作结束,事实证明华为并没有侵权。2004年7月末,思科与华为达成最终和解协议。但是,华为此前从美国市场撤下遭思科起诉的涉嫌侵权的产品,并且很多客户的合同就此搁置,进军美国的进程明显受阻。
对于2003年思科起诉华为事件,中国互联网独立第三方研究专家胡延平曾在论文中表示:“思科之意不在打,而在于遏制和牵制。进攻是手段,佯攻是筹码。现在的思科需要这样的筹码。思科与华为的较量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开放环境下的全球化商业竞争以及中外利益板块之间的碰撞将是一场旷日持久、愈演愈烈的商业战争和利益博弈。”
另一个深受跨国巨头伤害的案例则是“中国高通”。中国高通全称为“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994年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美国Qualcomm成立于1985年,在移动芯片领域拥有绝对技术优势,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并以“高通”字样进行宣传。
2002年起,双方围绕“高通”商标纠纷不断。美国Qualcomm作为跨国巨头,无论专利技术、律师团队、人力财力物力等都是上海高通难以匹敌的。直到2017年9月,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还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国高通董事长程儒萍表示:“由于与美国Qualcomm存在商标纠纷,合作企业不敢下订单。同行企业不敢与我们合作,这让我们上海高通蒙受了很大损失,导致我们经营举步维艰,从2015年,我们开始在智能仓储、智能家居等物联网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才有显著起色。”
相比之下,在和国际巨头苹果的商标博弈过程中,深圳唯冠的还击虽然一样艰难,但至少为中小企业与跨国巨头商标之争增添了些许亮色。
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册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6年,苹果在英国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将台湾唯冠告上法庭,这场官司以台湾唯冠胜诉而告终。2011年2月,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中美贸易战的爆发,上到庙堂,下到企业,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跨国巨头配合贸易战,试图绞杀中国新兴科技产业,狙击中国制造2025的实现。但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华为没有因为思科的诉讼而衰落,未来国际化进程中,中国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狭路相逢勇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