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碳九泄露通报 泄漏化学品为裂解碳九

时间:2018-11-09 11: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福建碳九泄露事故官方通报于11月8日晚发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对泉州市泉港区一码头11月4日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情况作出的通报指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装载的化学品是裂解碳九,输油跳管

福建碳九泄露事故官方通报于11月8日晚发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对泉州市泉港区一码头11月4日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情况作出的通报指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装载的化学品是裂解碳九,输油跳管现象始于4日凌晨0时51分,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

据专家介绍,碳九分为裂解碳九及重整碳九两类,重整碳九的危害性远远大于裂解碳九。

据通报,11月4日凌晨,福建省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执行碳九装船的宁波—天桐1#船舶与码头连接软管处发生泄漏,共造成6.97吨碳九泄漏。这一码头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化学品油罐直接毗邻村民的渔排。油污侵蚀导致村民被半夜熏醒,渔排遇油污下沉,水产品逃逸、死亡,油污还扩散至泉港市区及后龙镇上西村及峰前村、峰尾镇。

事故发生后,有多位当地村民住院,11月7日时仍称空气中气味刺鼻,并对政府应急处置提出质疑。

11月8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通报对化学品泄漏及处置基本情况作出介绍:经泉港区政府调查,经船员陈述及调取东港石化码头监控,2018年11月3日下午16时左右,“天桐1”油轮靠泊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1月3日晚上19时20分左右,开始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11月4日凌晨0时51分,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

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1时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2时许,处置单位赶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4时30分,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肖厝海域移动,泉港部分区域空气出现刺鼻性气味。

通报还披露了事故发生后的空气监测数据:11月4日12时,VOCs监测结果分别为上西村(泄漏点最近村庄)14.9mg/m3,峰前村0.4934mg/m3,肖厝村0.9756mg/m3。11月4日下午3时上西村VOCs监测结果下降为4.929mg/m3,下午4时上西村监测结果下降为0.429mg/m3。11月5日上午10时VOCs监测结果为上西村0.0574mg/m3,峰前村为0.5200mg/m3,肖厝村为0.7740mg/m3。

6日至7日保持在0.018 mg/m3至0.239 mg/m3间,8日当天截止14时保持在0.102mg/m3至0.422mg/m3间。

此前,据泉港区广播电视台在11月5日、6日及8日发布的泉港区环保局通报,被公布的空气VOCs监测浓度均在0.429mg/m3以内。而此次通报对空气监测点具体位置作出说明:11月4日起,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泄漏点下风向布设上西村、峰前村等敏感点两个,上风向敏感点肖厝村,并于11月6日起增加设置监测对照点肖厝村厝后四共4个点位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并持续开展采样监测。

经同步分析VOCs组分,11月4日12时空气中的有机物萘、苯乙烯的浓度分别为12.07mg/m3、1.77 mg/m3,分别占空气中VOCs的81%、11.88%,其浓度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即8小时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其中: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

此后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也均小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限值(上述限值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此前,泉港区环保局及农林水局工作人员曾告知财新记者,环保系统只负责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则由福建省海洋渔业部门负责,并已于11月4日上午起取样。据泉州市泉港区广播电视台11月6日通报,11月5日,泉港区海水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均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养殖水质要求)。

11月6日,泉港区农林水局负责人告诉“每日人物”记者,当地海域水质监测范围已由原来的4个点扩大到7个点,其中两个监测点在泄漏点周围的养殖渔排附近。7个监测点均显示水质达到养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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