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查明西安天磊置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29日公开摇号销售“南长安街壹号”项目57、58、59号楼幢724套商品房的过程中,通过人为操作摇号结果的方式违规销售106套商品房,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8]32号)的相关规定,违背了该公司《关于规范开展商品住房销售活动的承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对此,我局依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8]32号)第八条和《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理:
一、对该公司于2018年4月29日通过人为操作违规摇号销售的“南长安街壹号”项目57、58、59号楼幢中106套商品房的行为宣布无效,撤销前述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备案,责令该公司将违规销售的房屋予以清退。
二、责令该公司对违规销售行为限期整改,依法规范销售行为。
三、暂停受理该公司新申请预售许可,限制该公司未售房源的网签销售。对该公司前述违规行为按照《西安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分别记10分和记5分,两项合并记15分。
四、将该公司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并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责令该公司在公证机构的全程监督下,采取公正摇号方式对违规操作销售的106套商品房,向4月29日参与摇号未中签的意向购房人(不含前述所涉违规摇号购房人)重新进行公开销售。
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