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偷拍通奸事件曝光 副局长遭停职

时间:2018-05-16 09:2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黄岩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性通奸,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反而因侵犯隐私而被行政拘留,周祥辉仅平调处理。事件曝光后,台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黄岩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性通奸,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反而因“侵犯隐私”而被行政拘留,周祥辉仅平调处理。事件曝光后,台州官方昨天(14日)公布,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桉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

据《星岛日报》今天(15日)报道,池文去年举报上司周祥辉通奸反被拘留。

黄岩区官方称,周祥辉向纪委“自首”,承认与一名林姓女子存在婚外情。由于“并未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并未予以处分,仅平调到另一局担任副局长。

今年4月,不服行政处罚的池文,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案件近日开庭审理,公职人员隐私是否应让位于监督,成为该案争议焦点。

事件回顾: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杂志报道,去年7月,浙江台州黄岩区城东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称自家的车被安装了GPS定位跟踪器。报案人正是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某某(周祥辉)。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开展调查,结果发现,定位器的买家是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原民警池某。

现年44岁的池某因工作上的矛盾,曾持续向黄岩公安分局纪委、黄岩区纪委匿名举报周祥辉未果。2015年,池某听别人讲起周祥辉的一则八卦,说其与一名女子有婚外情,便从淘宝上购买了GPS定位跟踪器。池某对媒体表示,在周祥辉报案前几天,他刚刚向黄岩区纪委举报了周祥辉,并寄送了他涉嫌违纪的线索,即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他拍摄到的周祥辉在某小区一地下车库内与一女子发生性关系“通奸”的多段视频影像。

池某涉嫌多次利用警察身份私自调取社会视频监控、利用跟踪手段,严重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黄岩公安分局对池某实施了7日禁闭和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池某不满处罚,认为周祥辉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党纪,他跟踪和偷拍“取证”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侵犯他人隐私,而是正义之举”。今年4月,池某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

5月10日,该案庭审完毕,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媒体早前从黄岩区纪委和黄岩公安分局获悉,周祥辉已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对他予以处分,周祥辉已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

案件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黄岩官方在13日在“ 黄岩发布” 发布消息回应称:近日,针对媒体报道和最新举报情况,黄岩区委高度重视,区纪委等单位正在对周祥辉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将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这是一个堪比电影桥段的真实案例,但“剧情”的发展,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其上司,即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某,获取了周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之后,池文被关禁闭7日,并被行政拘留6日。

而澎湃新闻从黄岩区纪委和黄岩公安分局获悉,周某某已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对他予以处分。目前,周某某已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任黄岩区某局副局长。

池文该不该被行拘?单就法律条文论,并无不妥之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从隐私权普适性来看,池文的行为的确构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犯,理应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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