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渭滨综合执法大队一工作人员1月31日驾驶公务车驶上人行道撞倒5人,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2月4日晚,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发布通报称,已排除该工作人员酒驾毒驾嫌疑,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澎湃新闻报道,针对此事,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官方微博1月31日通报称,1月31日14时15分许,曹某某(男,四十一岁,系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渭滨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驾驶其单位陕C95620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红旗路与新建路什字时,车辆驶上西北角人行道,将人行道上的行人何某某等5人撞倒,致何某某当场死亡,其余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2月4日晚,@宝鸡交警渭滨大队 再次发布通报称,经过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时,曹某某系一人独自驾车,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归案。
渭滨交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对肇事司机曹某某进行了血样及尿样检测,排除曹某某酒驾及毒驾嫌疑。
目前,肇事司机曹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受伤四人经医院及时救治已有两人康复出院。后续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