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通告:3月前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

时间:2018-02-06 09:0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昨晚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出,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昨晚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出,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通告称,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称,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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