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保委起诉百度涉嫌监听用户电话等行为

时间:2018-01-06 09: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日前,江苏省消保委以手机应用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两次约谈无整改为由,向百度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昨晚,百度公司称,旗下软件获取权限需经用户授权,不存在监听用户的情况。 新华网引述《新京

日前,江苏省消保委以手机应用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两次约谈无整改为由,向百度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昨晚,百度公司称,旗下软件获取权限需经用户授权,不存在“监听用户”的情况。

新华网引述《新京报》消息指,江苏省消保委称,2017年7月,结合手机应用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情况,消保委对涉及视听应用、图文阅读、金融支付、旅游出行等用户较多,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27家手机软件所属企业,进行调查和约谈。

其中,2017年7月4日,江苏省消保委向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关于手机应用程序获取权限问题的调查函》,要求其就旗下“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等两款手机软件存在的相关问题。

起诉百度公司获立案

江苏省消保委的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在安装“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软件前,未被告知百度公司获取各种权限的目的。江苏省消保委据此认为,作为搜索及浏览器类应用,上述权限并非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须,已超出合理的范围。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的说法,在百度公司最终提交的整改方案中,对“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中“监听电话”、“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等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权限,并未进行整改,也未明确提示消费者软件申请获取权限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供消费者选择。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百度公司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不应超出上述原则获取权限,更不得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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