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学违规办学遭整改 控制权争夺战打响

时间:2017-06-17 09:2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河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称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情况,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定7月31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衡水中学办学风波尚未平息,近日又传来官方整改令。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河北省教育厅检查发现衡水中学与衡水一中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情况,并作出限期整改要求。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北省教育厅6月1日印发了《关于对河北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办学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称两所学校在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法人治理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况,要求进行整改。对此,财新记者联系上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该文件尚未对外公布,对其真实性无法做正面回应。而衡水中学方面则一直未能取得联系。

  衡水第一中学,是衡水中学和泰华集团在2014年合作创建的一所民办高级中学,其管理、师资、招生、教育、教学均以衡水中学为依托;但一直以来,衡水中学自身的办学模式就饱受质疑。

  被要求整改的消息曝出后,衡水第一中学与衡水中学之间的“摩擦”似乎也在浮上水面。衡水第一中学的创办方之一泰华集团官网日前发表一则声明,指责衡水中学校长干扰学校教学管理,并称董事会从2014年至今,从未授权个人和团体合作成立分校。

  让两校卷入舆论风暴,以致引起教育部注意的,正是衡水第一中学今年在浙江平湖开设分校一事。

  教育部曾在5月中旬回应财新记者,称针对衡水中学及衡水第一中学办学引发的持续争议,已特别要求有关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等同类学校的办学和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违规办学招生被要求整改

  此次曝光的文件显示,按照教育部要求,河北省教育厅组成了专项检查组,于5月9日对河北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办学招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两所学校均存在程度不同的不规范、甚至是违规办学招生情况。河北省教育厅还要求两校在7月31日之前完成教育厅提出的整改要求。

  在文件中,河北省教育厅对衡水第一中学提出5项整改要求:1、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规范人员组成结构,校长应进入董事会,严格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2、尽快建立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制度,将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3、控制办学规模。衡水市教育局在核定下达衡水第一中学年度招生计划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其办学条件、生师比例、班额标准满足国家办学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办学规模,将其招生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以内。4、规范招生行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公示的招生人数组织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将录取名单告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5、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不得乱收费。

  河北省教育厅对衡水中学提出3项整改要求:1、河北衡水中学法人代表不得代行衡水第一中学法人代表权力。2、河北衡水中学在编教师派往民办学校任教应由衡水市教育局批准,并不得影响河北衡水中学教学活动。3、去除河北衡水中学官网中涉及衡水第一中学相关信息,在涉及对外宣传内容上不得发生河北衡水中学与衡水第一中学同时出现的情形。

  整改文件下发后,财新记者发现,衡水第一中学的创办方之一泰华地产官网发表了一则“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声明”。

  该声明特别提到,2014年9月19日,民办衡水第一中学公章被河北衡水中学张文茂校长强行取走。

  2017年6月10日,学校董事会和投资方代表因工作原因需用公章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迫于无奈于6月12日在《衡水日报》第三版刊登声明,作废公章。并在声明登报三日后,合法刻制新章,确保不耽误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的日常工作,同时请衡水中学校长张文茂尽快归还无效公章,以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此外,声明还表示,自2014年9月19日至今,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从未授权个人和团体合作成立分校等事宜。所有以衡水第一中学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所有办学过程与经营性活动,与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和投资方无任何关联,衡水第一中学财务账户和投资方未收到任何一家学校的赞助金和加盟费。

  乱象早已存在

  对衡水中学与衡水一中违规办学招生情况进行整改的呼声,最早是由一民间组织发出。今年5月5日,由民间教育研究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起的一份名为《关于对衡水中学等超级中学涉嫌违规办学开展督查的建议》的网络倡议在教育界广为流传。

  该倡议呼吁,教育部应对衡水中学“以民办学校在全省招生”“超大规模办学”等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并要求地方政府对此依法整改。

  按照2011年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公办普通高中依法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需遵循“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版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等要求。此外,“学校的人事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应保持相对独立”。

  多位教育学者向财新记者表示,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的办学行为或涉嫌“一校两制,内部互通”;两所学校之间的“学籍变动非常便利”,衡水中学或借由衡水第一中学的名义,以“民办的渠道招生”。

  财新记者调查发现,衡水中学与衡水一中违规招生办学的情况其实早已存在。此前曾有多位河北家长告诉财新记者,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在衡水市外招生的费用或存在多档标准。据一位2009年从衡水中学毕业的校友透露,其上学时年级有两个“贵族班”,三年花费在十几万到二十几万间。

  此外,多位衡水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向财新记者介绍,其被招录进衡水中学或衡水第一中学,存在于中考前就被提前招录,参加面试的情况,入学后被编入“实验班”学习。

  一位毕业于河北某县城高中的学生向财新记者透露,河北很多县都在中考后将高分者“隐藏”起来,不向考生公布成绩,避免衡水中学来“掐尖”,“除非县里有权的家庭找关系查看分数”。

  有学者质疑,此法是河北衡水中学打着民办学校的名义,将一地的优秀学生“掐尖”集中到一两所学校,已破坏地区整体教育生态。

  目前,已有实证研究论证了“超级中学”造成城乡教育“不公平化”。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黄晓婷等人研究发现,从2005年至2009年,北大录取的生源中,来自84所“超级中学”的比例约由35%提高到44%;但在这些“超级中学”的北大录取者中,农村学生的占比,仅为一般中学的八分之一。“假设在河北省没有‘超级中学’的情况下,(北大的)80人生源,可能会比较均衡地来自各个地方,如邢台、秦皇岛等县城中学,都会有学生考入。”

  但因为有“超级中学”的存在,北大给河北的80人名额,将大幅集中于石家庄、衡水等“超级中学”所在地,“其他地区中学的考生考入北大,将成为小概率事件”。上述研究指出:“这很可能会使大部分地区的教师丧失工作的成就感,大部分中学的学生刚刚进入高一,就可以清晰地预见自己进入好学校的希望渺茫。”

  21世纪教育研究院研究员熊丙奇公开撰文指出,衡中分校的办学争议,反映出一些地区给少数民办学校自由招生的特权,此举“破坏招生规范,制造招生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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