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今后在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购房的非户籍居民,需提供3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这是5月13日《河北青年报》、《燕赵晚报》发出的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河北省内城市,制定限购措施,与意见要求不符的限购城市,要立即调整完善。
意见规定,对于河北省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意见还要求,开发商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新“地王”;稳定房价不力的地方政府要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