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多日来受到推测的南京限购新政,终于“靴子落地”。南京市官方通报该市最新住房限购政策,从3月16日起,暂停向已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中新社根据通报报道,3月15日,南京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该市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两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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