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将个人养老金制度将拓展至全国,并将国债、指数基金等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据央视新闻星期四(12月12日)报道,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通知》指出,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要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利。
《通知》明确,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础上,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共享,促进制度规范运行。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起启动,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先试。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万2000元(人民币,2218新元),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中国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超过6000万人参加个人养老金,相比去年一季度末的3038万人接近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