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抖音惹官司 微博“大V”姜汝祥被认定侵害名誉权

时间:2023-02-12 12: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微博“大V”姜汝祥因针对短视频平台抖音发布的评论中提到“妓女从良”等词汇被起诉。据报,法院认定姜汝祥侵害名誉权,并判令他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据财新网报道,姜汝祥2020年8月左右在微博上发布了多条贴文,并在其中对抖音及其运营团队进行了评论,包括“不要忘了,内涵段子与抖音是同一个老板同一团队干出来的,妓女从良没什么问题。但张一鸣先生,你们别装成道德典范行不?”、“为什么抖音与头条的算法是在制造精神鸦片?让中国未成年人弱智化”、“我揭露抖音短视频,视频内容涉黄并直播卖假壮阳药,他们就公开打击报复,对我直播进行封禁,投诉至今不理!”

对此,抖音的运营主体微播公司,在2021年7月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姜汝祥及微博的运营主体北京微梦公司。

报道称,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2年9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姜汝祥在其微博账号连续7日以文字方式向微播公司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赔偿微播公司合理支出2万元人民币(约4000新元)。

不过,姜汝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北京四中院今年1月驳回姜汝祥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一结果,姜汝祥向财新网说不能接受。他表示,准备申请再审,并认为自己和微播公司的纠纷不属于“私人恩怨”,相信该案会引发社会对批评大公司的言论方面问题的重视。

姜汝祥是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社会学博士,管理学学者,曾在中国央视财经频道《对话》等栏目担任驻场嘉宾,出版有多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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