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忠:供销社的命运是中国经济晴雨表

时间:2024-12-17 07: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袁忠:供销社的命运是中国经济晴雨表

供销社的盛衰起落可以看出国家治理的思想线索与能力。对供销社的念念不忘,难道是一根筋地应对制裁、封锁、脱钩?细思极恐。

“供销社”全称是供销合作社,1989版《辞海》的定义是:中国农村劳动人民自愿入股并由国家扶持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商业组织。供销合作社具有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主要职能是对农村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为农业生产服务,并方便人民购销,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个概念掺杂理想化的、字面上的,也就是没有落地的内容,如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就是如此。供销社的兴衰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及思维密不可分,但对其定性或定位在当代还有不同看法,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半官半民、上官下民等说法都有,堪称一笔糊涂账。其实将供销社视为一种国有企业,就容易理解了,所有制只是噱头,那么多冠以人民称号的单位,人民何在?

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纪念大会,重要指示和批示都说,供销社要当好中国政府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云云。两三年前供销社还和国营“大食堂”这个历史概念,在媒体上一起喧嚣一阵子,但并没有翻红。

大陆政府建政后,在农村说“去供销社”,就是消费的同义语和购物的口头禅。因为少见,现在年轻人十分陌生。我对供销社怀有深厚而复杂的感情,我母亲十几岁就开始在湖南省基层供销社药柜当学徒,一直工作到退休,之前全家都住在供销社的商店里。我妹妹和妹夫都是供销社职员,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因供销社亏损散伙而下岗。

有人将上世纪的基层供销社称为连锁超市,不准确,顾客买东西,要通过售货员从柜台橱窗中拿出来,而不是随意走动,自由挑拣。那时的乡镇供销社是以住家式的商店或说代销点、门市部的形式出现,前店后家或者下店上家,没有所谓周末和八小时工作制,有的晚上还要睡在大堂以防盗。

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统购统销计划经济时代,生活和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的购销,都由供销社这个唯一渠道进行,没有自由流通余地,没有讨价还价空间。稀缺性和垄断性自然就造成国企性的一系列毛病,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可想而知。1979年的电影《瞧这一家子》中,刘晓庆扮演的书店营业员,生动诠释这种状态。当然,农村里的营业员都是乡里乡亲的,大部分还不至于这幅德性。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搞活,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供销社人员的收入就相形见绌,如老一辈的退休工资,比当地小学教师低得多。但在1980年代及以前凭票供应的年代,供销社系统的收入要好于靠“鸡屁股银行”(编按:指靠卖鸡蛋维持生活)的农民,工资稳定月结,属于让人羡慕的“吃公家饭”的商品粮非农户口系列。要进入这个体系,没有关系是不可能的。我舅舅当时任生产大队长即村长,母亲由舅舅介绍进入供销社,在我印象中没有竞聘和招聘这一说。每个环节的走后门大行其道。

国企弊端供销社系统一样不缺

国企所具有的官僚主义、裙带关系、贪污受贿、请客送礼等等,供销社系统一样不缺。从最基层的商店经理,到乡社和县社主任,再到省级领导人,全是指派的,农民和普通营业员不得置喙。我母亲的药柜销售量位于前列,几乎年年评为先进,但不会溜须拍马,连几个人的商店经理都当不上,上升通道不由能力和业绩决定。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普通一线营业员也有自己的财路,就是夹带私货。1980年代开始由于资源及渠道丰富,上行下效,不少营业员偷偷从市场上批发货物,放在国营商店销售,中饱私囊,有的因此建起楼房。这是加速供销社亏损倒闭的原因之一。当时的供销社还有一种福利就是“顶职”,子女可以顶替退休父母参加工作,具备正式编制。很容易想到的就是,这和调动、升迁、评奖等一样,也是领导人权力寻租的项目之一。

现在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一旦出现什么违法乱纪之类的问题,编外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常常成了背锅侠。其实在运输业不发达的年代,供销社也有一种临聘人员,即在仓库和营业点搬运货物的苦力,我称之为“推货侠”。他们收入不高也不稳定,但很辛苦,用木制独轮车,手推着很重的商品往来于乡村之间。我小时候常看到他们冒着酷暑严寒,汗流浃背,青筋暴涨,在平地上每推几百米就要停下休息。

供销社从未离开。从195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到1990年代连年亏损,全面退出县以下的农村市场。但近10多年来,供销社地位上升,总社领导人基本都是大陆政府中央委员,方向也不同了。2020年修订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开宗明义:“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中国政府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与1989年定义相比,政治意味浓厚。

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分配权、价格权等都由政府统管环境下的供销社,是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国营商业、社会企业多元素组成的“四不像”,除了在柜台进行现场买卖的是农民以外,其他与农民没啥关系。如果任由农民组织成什么协会,那是十分危险的,于是稳机构、留体系的手段70多年来不缀,没有大变局的情况下会延续下去。

要注意的逻辑是,不是供销社影响社会,而是社会主义制度天然选择供销社。供销社不仅是一种流通空间和渠道,也是三农文化的一种符号和图腾,还是大陆政府的一种理念和机制,所谓必由之路就是这个意思。

供销社的盛衰起落是中国经济晴雨表、政治显示器,可以看出国家治理的思想线索与能力。中国加入承诺制的世贸组织没有展现诚信,由此给申请加入达标制的CPTPP带来难以想象的难度。对供销社的念念不忘,难道是一根筋地应对制裁、封锁、脱钩?细思极恐。

沃尔玛曾多年位居世界500强榜首,岛国新加坡的超市富足繁荣,在商业区和社区也有不同类型的中国民企超市,供销社再兴的思路之一,就是在各方面形成自己的连锁销售品牌,由内而外发展;口号、会议、文件并不能壮大供销社。可悲的是大家都在演戏,哪管你曲终人散后的一地鸡毛。

(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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