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解析IPEF与RECP的差异

时间:2022-05-29 08:5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台湾《工商时报》

工商社论

美国总统拜登的东北亚之行,公布“亚太经济架构”(IPEF)蓝图,共有13个成员,但没有纳入台湾。而今年1月起运行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RCEP),也没有台湾。而美国组建的IPEF,因为没有关税、市场、约束力的基础,到底将如何发展,值得再观察。

细观RCEP的15个成员经济体,除了东南亚10国以外,还有中国大陆、日本、韩国、澳洲、新西兰。其中,和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澳洲;且是全世界第一个,同时有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在内的区域性经贸组织。现有区域性经贸组织或架构本就盘根错节,如今因为“亚太经济架构”的提出,而更趋复杂而且耐人寻味。IPEF排除中国大陆,以及东南亚柬埔寨、老挝、缅甸,由美国、日本、以及印度领衔,与RCEP重复者有11个国家,而且13个国家的GDP占全世界40%,更胜RCEP的30%。

然而,RECP与IPEF最大的差别有三点:第一,前者由国家元首签署,国会通过,企业与人民愿意支持,整个合法化的过程,虽然旷日费时,但却有约束力。第二,前者秉持经贸利益不是“有你无我,零和游戏”,而是政治共识的形成,得来不易。第三,后者没有论及关税和市场准入,缺乏实质的经济诱因。由于不是以国家与国家签署正式协定的组成方式,虽然短期间,一蹴可几,但中长期而言,可能因为各国政府的政党轮替而改变。

回顾过去,RCEP可说是,颠簸坎坷,“十年磨一剑”。从亚细安高峰会在2011年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议”,到2017年11月,亚细安+6(中日韩印澳新)强调“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次元首会议,乃至于印度在2019年11月退出,亚细安+5的国家元首在2020年11年签署协议,并于今年1月起生效施行。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乃至于投资和电子商务、以及政府采购;10年内完成零关税的货物涵盖率,预定达到91%。无论是否能够循序渐进,按照预定的时程达成目标,其所追求共存共荣的愿景,清楚明了。

美国学者Farazmand在2007年将所谓“全球化”视为:国际化、边境开放、一种现象、既是一个上升的现象,也是资本累积(capital accumulation)的持续过程。就本世纪前20年的“经贸全球化”观之,全球各国与人民都受惠于跨越国界疆域的经贸红利,似乎逐渐达到极致。然而,美国前总统特朗普2016年就任后,退出美国自己创建的TPP,取而代之的是,能够获得“更好交易条件”、一个又一个的双边谈判。最具体的案例就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与时俱进,重新谈判、再次出发的美墨加协定(USMCA)。而这也使得“经贸区域化”,似乎成为引领国际经贸发展的新形势。

过去20多年,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国家发展和区域经济整合,虽然缓慢,但却很多元。包括其一、“亚太自由贸易区”,尚未成功,仍有待努力。基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基础,尝试消除21个成员经济体彼此之间的贸易壁垒,推动经济一体化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源自于加拿大代表2004年的建议,以及2006年“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 PECC)就自由贸易区,所进行的政治与经济的可行性分析。其二,亚细安(ASEAN),十个国家希望在2025年,追求“东南亚经济共同体”(AEC)的愿景,以及其间从倡议、谈判、协商,乃至于从“亚细安+1(中国)”到“亚细安+6”,最后的成果就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运作的RCEP。

2018年的美中贸易战火,2020年迄今的冠病疫情,对于亚太经济发展和区域经贸整合的进度,也许产生了一些影响,但在降低关税、扩大市场、经济复苏,则是“不变”的共同语言。至于“一声令下,就地形成”的亚太经济架构,虽然其经贸效益令许多成员国质疑,但在美国的强力主导下,以及新的运作模式,对于区域经济和产业的影响仍值得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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