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遭判12年半将停职

时间:2024-12-31 16:1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在野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星期二被判处12年半徒刑,褫夺公权六年。依据规定,她同时将被停止县长职务。

综合中时新闻网、《联合报》、《自由时报》等台媒报道,缠讼两年多的林姿妙案,星期二(12月31日)下午在宜兰地方法院宣判,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以及特殊洗钱等三项罪行,判处12年半徒刑,褫夺公权六年。依据台湾《地方制度法》规定,林姿妙将被停止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报道形容,林姿妙聆听判决后当场面色沉重。她步出法庭时,还数度高喊“我没有做坏事”“台湾司法已经被政治绑架”。

2022年1月13日,台湾法务部廉政署怀疑林姿妙等官员,涉入宜兰罗东一块土地疑因未符合农地农用,却又免征上百万元土地增值税等案,约谈林姿妙等官员。同年8月,检方起诉15人,林姿妙被依收贿等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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