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柔道教练何聪乐前年多次过肩摔致一名学柔道的7岁男童死亡,去年一审被判九年,二审法院驳回检方与被告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据《自由时报》星期六(2月25日)报道,对于一审判决,台中地检署的上诉理由是,何聪乐始终否认犯行,还推诿是黄童自撞受伤,至今没有向黄童家属道歉,没有任何赔偿,“犯后态度显然恶劣,且毫无悔意”,原审判决九年太轻,不符罪刑相当原则;何聪乐的理由则是,法医解剖观察,黄童颈部并无伤害,可以显示他摔倒黄童时,并没有让黄童头部右侧撞击地板,也没有证据显示黄童的致命伤害是他训练过程造成,无法排除黄童在进入柔道馆之前头部已受伤。
二审法官认为,一审判刑九年,没有逾越法定刑度,也没有裁量滥用的情形,没有撤销理由,故驳回检方上诉;至于何聪乐上诉理由,法官认为,鉴定显示黄童头部伤势,是“反复的作用力”、“来回震荡的过肩摔”所致,目击证人也指证,何男因生气而过肩摔黄童,何男辩词不足采信,故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受害黄姓男童2021年4月21日到台中一家私人柔道馆上课,上课过程中遭到教练与学长在90分钟内重摔27次,导致其脑部重创昏迷,被紧急送医,经历70余天的治疗后仍在6月29日拔管宣告不治。
台中地方法院去年6月29日以伤害致死罪将柔道教练何聪乐判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