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通过“台版晶片法”草案,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税收优惠,预计明年元旦施行。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行政院会议星期四(11月17日)通过《产业创新条例》修正草案,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前瞻创新研发支出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此外,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全新机器或设备支出的5%也可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且机器或设备支出不设金额上限,仅要求二者合计的抵减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50%。
台湾经济部指出,此税收优惠的对象不限产业类别,凡符合研发费用、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及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之要件,均可申请适用。
行政院长苏贞昌说,盼有关部会与立法院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相关的立法程序,以如期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济部长王美花在会后记者会上说,政府重视的是在台湾做研发、对台产业有贡献,该优惠并不仅限于台湾企业,只要台湾设相关子公司等,在台研发都可适用。
王美花还说,这一优惠并未限制在半导体产业,只要是针对下世代、且是国际的重要供应链,例如和电动车、5G、低轨卫星等相关的产业,都有可能在未来适用。
她指出,国际社会上常以半导体作为特别补助及优惠来强化科技竞争。对台湾而言,在制程上已是全球领先,政府考虑的是如何维持台湾领先地位等,并称经过策略思考,台湾要持续在半导体、下世代关键产业往前进,势必要拿出可行方案。
王美花提到,经济部与财政部会针对台湾研发状况来做更精细的确认,所以未来的研发费用金额,会在子法确定。她还指出,虽然相关抵减会造成税收减少,但相信其创造效益会远比被抵减的要多。
针对相关配套,王美花说,除了对台湾研发有税务调整,到台湾来做相关投资也需要大力协助。她举例说,最近要新设的龙潭科学园区,以及荷兰半导体厂商ASML在台新增投资,都涉及非常多跨部会协调,在行政院统筹协调下,各部会非常快速盘点、解决问题,让相关计划及投资可以快速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