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宜兰县南方澳跨港大桥2019年发生坍塌事件,造成六死12伤。宜兰地检署星期一(8月29日)侦结此案,依过失致死及过失伤害等罪起诉六人。衍伸案外案,负责桥梁检测的顾问公司负责人及股东涉及伪造文书、被检方以诈欺取财等罪起诉。
综合《自由时报》、中时新闻网和苹果新闻网等台媒报道,南方澳跨港大桥2019年10月1日上午9时半发生坍塌,造成六名外籍移工罹难,另有12人受伤,检方历经两年11个月调查后侦结,由宜兰地检署对外说明。
宜兰地检署说,南方澳大桥坍塌案,经分析调查主要为三个部分,桥梁承揽厂商没有按图施工吊索端锚系统、监造单位没有确实进行监造、管理维护单位苏澳港营运处疏于桥梁检测及定期维护,均为造成桥梁崩塌致人死伤的累积原因。
宜兰地检署因此以依过失致死及过失伤害罪,起诉承揽工程的立永营造公司林姓负责人、吴姓工地主任,当时负责钢索工程的九鼎预力公司边姓副总兼现场负责人,亚新工程顾问公司监造负责人陈国雄,苏澳港营运处前任工程科经理方硕堂及后任工程科经理黄维力。
立永营造的林姓负责人原本林志忠,后来改名,据了解此人已死亡,列入起诉名单中。依据台湾刑事诉讼法第252规定,死者应为不起诉处分。
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是台湾有史以来第一起非天灾引起的桥梁坍塌事件,致使六人罹难,被告六人情节非轻,事发迄今均矢口否认犯行,建请法院审酌量处适当刑度以示惩儆。
宜兰地检署在侦办过程中还发现一起案外案,万乔丰顾问公司以1000多万元新台币(约45万新元)承包宜兰县境内桥梁检测,涉嫌虚伪造假不实检测资料,共计559座桥梁,公司陈姓负责人及张姓股东,被依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罪及诈欺取财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