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报道,中国国内律师事务所被要求淡化中国经济风险披露的措辞,避免提及经济的负面变化。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星期五(8月11日)报道,知情人士透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员在上个月的闭门会议中,要求一批国内律师事务所在中资公司的境外上市文件中,淡化针对中国经济风险披露的措辞。
官员要求律师在描述中国经济时,应避免提及“负面变化”,并描述为“不断变化”;律师们也被建议不要说中国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可能会拖延,而只需简单指出中国法律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
律师们得到的指引还有:不要说中国的法律和规定会“没有通知”就发生变化,而是使用中国法律“有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措辞。
中国证监会今年3月发布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新规后,就一直在审查企业的拟议上市计划和信息披露情况。这些文件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企业才能赴美或香港IPO。
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律师和投行人士不得发表任何贬低中国法律和政策、商业环境和司法状况的言论。
另外,港交所近期也不再要求中国大陆注册公司详细阐释与中国政治、法律、商业和经济环境以及人民币和外汇管制有关的风险。但申请上市的企业仍须披露包括与中国风险在内的所有重大风险。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国内IPO律师支持上述调整,而且在准备申请赴美上市时,已淡化了有关中国风险的部分措辞并缩短相关篇幅。
但这一要求也让一些市场参与者感到困惑,因为许多上市公司在年报、债券发行文件和其他类型的监管公告中已指出中国经济风险。
报道称,在证券交易所公告中粉饰风险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及其律师带来麻烦,因为这些文件的目的本就是保护上市公司在股价大幅下跌后免受法律诉讼。
香港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说:“只要股票发行人明确披露利弊因素,即使那些坏事真的发生了(但愿永远不会发生),他们也不会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