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认为,香港比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更开放,并说其他地区不容许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
综合香港《明报》和文汇网报道,张国钧星期天(3月19日)在香港无线节目上说,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除了不容许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之外,也不设专案认许制度。
律政司早前提出加入海外律师申请专案认许前的甄别程序,海外律师申请参与国安案件前,要先获得特首发出准许申请通知书。香港律师会质疑这个程序重复且不符成本效益。
张国钧说,有人早前发表意见,担心若不设甄别程序,可能会出现滥用制度,不断申请更换不同海外律师,造成审讯延误,或增加法庭资源负担的情况。
张国钧认为,如果律政司看到灰色地带但不去填补漏洞,他相信社会不会原谅律政司,律政司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