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和方向,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人才基础、提供组织保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对遵纪情况的监督。既加强对纪检机关干部的监督,又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既加强对工作作风的监督,又强化对生活作风的监督。
省纪委监察厅带头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害群之马”不护短、不遮丑,不搞内外有别,坚决“清理门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24人,其中处分172人、给予岗位调整32人、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4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85人,其中处分37人、给予岗位调整15人、适用“第一种形态”4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编印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材料选编》《关于近三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等,对22名纪检监察干部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江西省纪委)